第一章:我有过往万千

东州,秦国,东往郡。

六月的静和城被一场冰冷的大雨浇灭初起的燥热,街道两侧皆是躲雨的人。

抱怨的牢骚声中,积水四淌,流进席地而坐的小乞丐裤腿。

小乞丐约莫十六岁,面黄肌瘦,脸色晄白,似有重病。

没人注意到他,这年头逃荒饿死的人数不胜数,不差这一个。

大雨如注,奋力拍打黑瓦,控诉着天大的不公。

突然,小乞丐的眉心锁在一起,意识于混沌中苏醒。

我死了?

不!我不会死!

我有轮回体,即便神骨被挖尽,肉身被焚,神魄碎裂也不会死!

所以,我现在轮回了!

到谁的身上?

在哪?

小乞丐睁开本该闭上的眼,一口冰冷的空气入肺,有些痛意。

他像个初生的婴儿打量着四周,很多人等来了伞,踏水离去。有的还在躲雨,可没人和他一样无处可去。他现在什么都没了,实力、权力、灵器、跟随者……

小乞丐想站起来,但每动一下,本该死去且被病魔缠绕的身躯都在抗拒。但他凭借非凡的毅力完成这场争斗,低头看向地面的积水。

里面那张还有着些稚气的面孔无比狼狈,嘴角龟裂,头发结成一团,瘦骨嶙峋的身上衣衫褴褛。

几滴雨水落入,于积水中点起涟漪,将其模样搅散。

呵,当初叱咤风云的王继,成了一个小乞丐?

身体的恶样和身份的差距令王继绝望,他感觉自己要死了,站都站不稳,怎么在大雨中苟活?

天越来越冷,四周人越来越少,王继躲在屋檐下看天,阴沉沉的,什么都没有。

“滚开滚开!别挡着道!”

身旁有骂声传出,药铺打杂的伙计只是随意一推,王继便趔趄倒地,眼前一黑。

“哪来的臭乞丐?别挡在门口!”

一个打杂的伙计,都敢这么对我?

王继以手盖面,当初的他,整个东州的人都需折腰,七国帝王都要行礼!

“我说过多少次,不要明着驱赶那些乞丐,我们灵芝坊可是静和城第二大的药铺!”

“放心吧店主,外面没人儿。”

王继听到,内心窃喜。

果真天无绝人之路,当年他路过静和,认识一人,应该能帮到自己。

支撑着虚弱的身体,王继双腿发颤,走进大雨,踏上这条不知结局的路。

这一轮回,过了多少年?

世人还记得他吗?

那个人是否还在?

疑惑中,大雨吞没王继,将其压倒。他摇摇晃晃的走了一路,随时都会化作雨中的一具尸体。他在冰冷中孤独前行,一句话也说不出来,只在脑中回想过去发生的事。

他,王继,曾身披代表无上权力的圣甲,走进九州盛典的辉煌殿堂,却被夺走一切,只剩一人轮回,苟活于世。而那幕后黑手名为萧擎,中胜神州人!

王继誓要将其斩杀,洗清这血海深仇!

“咳!”

凉风冷雨令王继咳嗽连连,本就脆弱的腰肢更低几分。王继看着人世的灯火,瞧见里面的飘仙馆三字。

对这风流地,王继曾很是不屑,可现在成了他最后的希望。如果死在这,怎么报仇雪恨?

王继吞咽着痛苦,靠近时,却被两个宛如巨灵的壮汉拦住去路。

两人目光轻蔑,横肉一垮,甚是高傲。

“哪来的乞丐?赶紧滚!”

“飘仙馆可是你能来的地方?”

我不能来?

王继当年一挥手,无数女子为之倾心。一记目光,不知能令多少人折服。

张开许久没说话的唇,王继发出嘶哑且低的声音,虚弱问:

“花魁郑欢,在馆中吗?”

嗓子和肺部的剧痛令王继面色难看,像个死人,两个大汉因此讪笑:

“你来找花魁?先不说你和她的身份差距,就算郑欢大人伺候你,你这病秧子身板能抗住?”

“真是无知者无惧啊,小乞丐既然敢来找花魁,真是天大的笑话!”

笑吧,使劲笑!

王继双目憎恶,恨意滋生,他早晚会让所有辜负自己的人笑不出来。可现在,面对这聒噪的笑声,他一点办法都没有,甚至连握紧拳头都做不到。

不过还好,郑欢还在,说明九州盛典才过去没多久,一切都还有补救的机会!

“麻烦了,你就说王继要见她,希望她记得那日的一根金簪。”

王继的嗓子像黏在一起,实在没法再发声,身上的剧痛令他每一声咳嗽都像五脏六腑破碎。可壮汉只是无情的嘲笑,推搡之际,王继跌入雨中,大脑一片空白,只有大雨还在不断喧哗。

大汉哼了一声,颇有成就感的鼓了鼓胸前的肌肉,对走来的老女人说:

“梅姨,今天没什么人,我们不如早日关门,歇个小半夜。”

“就是,这都多久了,一个客人都没有。”

“确实有些奇怪,平日里雨天人才多嘞,谁不愿搂着热乎的小姑娘入睡?”

被唤作梅姨的女人挑起眉,又叹了口气,扫视一圈街上,见趟着个人,问:

“那人是谁?”

“他自称王继,太可笑了。”

梅姨沉默,开口冷哼:

“这年头还有人敢自称王继?真不怕被斩头?”

“就是,我们劝他,他还不走,执意要见郑姑娘。”

梅姨嗤之以鼻,丢下一句。

“郑欢是他想见就见的?没个几百两银子能见着面?”

“就是,不知道他咋想的,还说让郑姑娘别忘了那根金簪。”

“我看那家伙是个疯子,金簪能用根这个字?”

壮汉关门,大笑时嘟囔着,梅姨却怔了一下,旋即加快脚步,上了最清静的三楼。

楼中有一女子,年纪二十左右,正是桃李年华,面容精致绝美,于温馨的灯烛下闪耀着诱人的光辉,一身白裙,和飘仙馆的胭脂俗粉截然不同。光是一道背影,便足以令人口干舌燥,欲罢不能。

此女便是花魁郑欢,在这静和城也算个名声响亮的大人物。若是哪家公子能与之攀谈,定能吹嘘半年,只是她娥眉微蹙,脸上略显烦忧,手中把玩着一支金簪。

梅姨进来,令郑欢没好气的问:

“怎么了?”

“我的姑奶奶,当初王继大人给你的信物,可是一支金簪?”

郑欢收起金簪的玉手滞在空中,语气中带着些怒意。

“你偷翻我东西?”

“姑奶奶耶,我哪有那个胆子,飘仙馆都是你撑起来的!”

梅姨将听来之事告知郑欢,这无数男人想见却触碰不得的女子竟冲下楼,不顾仪态,闯进滂沱大雨,面色慌然,几个壮汉拦都拦不住。

“王大人,您在哪?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