抖音重生极品狂龙txt小说阅读

2022-07-14 18:44:26    编辑:蝶霜飞
  • 重生极品狂龙 重生极品狂龙

    五十八岁的龙纹特工秦歌,意外重生在一个同名少年身上。于是,学校里的废物“秦歌”,一夜之间豹变成了帅气勇猛的西装狂徒。带着五十八岁的阅历,以及近身格斗、远程狙击、追踪侦查、黑客、潜水、各类极限运动......以及驾驶各类交通工具的才华与实力,啪啪啪一路打脸。当然,秦歌最擅长的,还是撩妹。

    我是愤怒 状态:连载中 类型:古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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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重生极品狂龙》 小说介绍

主角叫秦歌秦舒怡的书名叫《重生极品狂龙》,这本小说的作者是我是愤怒最新写的一本古代类小说,文中的爱情故事凄美而纯洁,文笔极佳,实力推荐。小说精彩段落试读:“没事没事。”夏禾安抚了钟晴雪,然后对秦歌道:“从今天起,你就是夏禾,不是......钟晴雪的男朋友了。”“夏禾!你胡说……...

《重生极品狂龙》 第6章 免费试读

第6章

前世的特工秦歌在世界几个主要的国家都留下了秘密的补给基地。

补给基地会准备一些应急的装备、资金、药物等物品。一旦任务有差错,这些应急补给基地往往能发挥奇效,秦歌多次靠应急补给基地救了自己的命,并进行任务续航。

组建应急补给基地的资金是上级拨下来的,他们每年都会拨给秦歌一大笔钱,让他秘密筹备和维护它们。

而且他们不会问你基地在哪里,都有什么,这是原则,也是纪律。

越是等级高的特工,这个款项就越是庞大,而秦歌属于顶级的龙队队长,他的补给基地款项几乎是无限制的。

对于秦歌创造的价值而言,这些投入说是九牛之一毛也丝毫不过分。

仅在大夏,秦歌就有三个补给基地。

分别位于:中州、南国某市,和北阳市临近的省城。

而自己在大银行里的几笔存款,凭借现在这个身份是取不出来的,此时的他也不打算轻易露面。

车子疾驰到省城的郊区,在朦胧月色下到了一个极偏僻的地带。

铲掉草皮露出个铁盖子,拉着铁环打开入口钻进去。

长方形的补给地,一边墙壁上全是各类攻击型装备,琳琅满目。

秦歌现在对这些不感兴趣。

打开保险箱,取出其中一个塑料袋,里面是真空密封的一大袋美金。

秦歌皱皱眉,又放了回去,抽出另一个塑料袋,里面是半袋美金,还有一些是成卷的。

锁好保险箱,走到一个架子跟前,抽出一个大箱子打开,里面有一大堆特制的加密手机和其他高科技装备。

捡出几个比较实用的连同半包现金都放在一个高级手提箱里。

转动一个铁架子,里面有三套定制的高档西服。下面摆着一排皮鞋、皮带。中央的抽屉有十几块名牌手表。

西服穿不了了。

自己五十八岁的时候是很壮的,哎,有一套紧身的还算可以。

皮带和手表挑各选了一个,领带、皮鞋都选好了。

装扮一番,再站在镜子跟前,秦歌笑了。

总算是回复了一些往日的神采。

将其余的十几块手表和一个高性能加密笔记本都放在手提箱里。

挑了一款墨镜放在西服内衣口袋里,找出一副真皮手套。

拎着箱子刚要走,他停下了。看了看墙上的装备库,随手抄起一把小巧的特制匕首揣在了怀里。

关闭了秘密补给地的入口,做好伪装,把车子开远,返回消除痕迹。

秦歌驱车返回自己的家——北阳市。

车子疾驰在高速公路上,秦歌笑着道:“龙哥,我来找你了。”

......

折返回北阳市,已经天光大亮。

剪了个新发型,学生的四六偏分,变成了显成熟的精短发型,和他的西服更配。

还了租来的车子,又去4s店提了一辆新车,崭新的奔驰E级车,帅气又豪华,消费了近六十万大夏币。买得起更好的,但是他希望低调一些。

在他眼里,不是超跑,不超过一、二百万的车子,都是低调的。

秦歌带回的美金是个长方形的塑料真空袋。

一沓捆好的是一万,三十万一层,一共四层半,共计一百四十一万;还有散碎捆成卷的一卷一万,一共二十几卷,总共一百六十九万美金。折合大夏币将近一千零八十万。

买了车子后,还有一千多万。

而那个被他继续留在秘密补给地的整包美金,像是一块硕大的金砖安静地躺在那里,整个真空包一包,是两百四十万。

也就是说,省城的秘密补给地,他还留了一千五百多万大夏币。

之所以拿了半包没拿整包的,是因为秦歌他......嫌沉,占地方。

他喜欢轻装上路,自己的手提箱还要装一些其他的东西,对他来说,钱是自己最唾手可得的东西,他对钱的兴趣不大。

而一些关键的设备,比钱重要的多得多。比如,一台高端的加密笔记本电脑。

此时的秦歌开着新车来到一处空地,在后排打开笔记本,进入了监控系统,开始搜索龙哥他们车牌号的行驶轨迹。

这是秦歌的能力,多年来训练出来的能力。

他拥有图像式的记忆能力,通常拥有这样能力的人,可以去参加最强大脑。

所以,临走的时候记住龙哥的车子型号和牌照,对他来说根本不是什么有难度的操作。

找到了地址,将车子开到距离地点几个街区的位置停好,徒步来到了目的地。

......

观察地形,设计好进攻和撤退路线。

戴好皮手套和墨镜,秦歌要收拾小混混了。

悄悄摸到这个楼层的某处,掏出那把特工匕首握在手里。

敲门,门开的瞬间,噗!

网友无心之作点评:《总裁抢儿子》这本书看了第二遍了,真心好看,内容丰富,知识面广,特别是中医知识很多,而且情节精彩,连贯性强让人看了爱不释手…

网友内吻、太疯狂点评:水是一种风格,这也是能鹤立鸡群的资本。能将火书写水你上你也行,能将水书写火,锦鲤姜独步天下。